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 本公司稽核室主管除不定期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將內部稽核之執行事項過程與結論報告予獨立董事,並分別列席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執行稽核工作報告等事項。
- 平時稽核主管及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以電子郵件、電話或會面方式與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溝通。原則上稽核主管每季至少一次(一年至少四次)出席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進行工作報告與溝通;而簽證會計師則每年至少兩次與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以座談會方式溝通。
- 溝通情形如下表:
年度 |
溝通的頻率 (次數) |
方式 |
備註 |
檔案 |
113 年度 (截至 11 月 12 日止) |
7 |
內部稽核主管出席審計委員會 |
無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在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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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會計師與審計委員會委員座談 |
112 年度 |
7 |
內部稽核主管出席審計委員會 |
無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在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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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會計師與審計委員會委員座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