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健本於善盡代理商關注環境保護議題及客戶需求,積極整合產業上游(原廠供應商)、中游(本公司)及下游(客戶)以形成一條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全面降低產品對環境的衝擊。
代理經銷商上中下游關係圖
威健重要原廠供應商皆屬國際知名之 IDM 或 Fabless 廠,已投入管理資源於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道德規範、管理體系等五大面向,以符合責任商業聯盟 RBA / 電子業行為準則(Electronics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 EICC)之規範要求。此外,威健皆請原廠承諾或提供不會從衝突地區購買包含衝突礦物產品之自我宣告,並透過定期或依據客戶要求檢視原廠供應商之衝突礦產管理政策、是否執行礦產來源國調查等公開資料內容,進行資訊追蹤紀錄。
本公司成立綠色產品管理部門(Green Product Management, GPM),對於各代理產品線有害物質嚴格管控,使環境永續發展:
本公司透過重要原廠官網公開揭露訊息,蒐集其關於環境保護、永續經營、無衝突礦產使用、社會責任及相關品質認證等議題資訊,揭露如下:
重要原廠供應商資訊揭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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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項目 | AMD | Amazing | Infineon | Lattice | Microchip | Molex | NXP | Vishay | WD |
RoHS | √ | √ | √ | √ | √ | √ | √ | √ | √ |
REACH | √ | √ | √ | √ | √ | √ | √ | √ | √ |
無衝突礦產金屬政策 / 負責任採購礦產政策 | √ | √ | √ | √ | √ | √ | √ | √ | √ |
RBA 聯盟成員註 | √ | √ | √ | √ | √ | √ | √ | ||
通過系統驗證 | |||||||||
ISO 9001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 √ | √ | √ | √ | √ | √ | √ | √ | |
ISO 14001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 √ | √ | √ | √ | √ | √ | √ | √ | √ |
ISO 50001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 √ | √ | √ | √ | √ | ||||
OHSAS 18001/ ISO 45001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 √ | √ | √ | √ | √ | √ | √ | √ | √ |
ISO 13485 (Medical Devices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 √ | ||||||||
IATF 16949 (Automotive Quality System) | √ | √ | √ | √ | √ | √ | √ | √ | |
ISO/SAE 21434 | √ | √ |
為確保原廠供應商無違反環保法規,且各項採購作業皆符合人權採購,將依據客戶要求提供原廠各項環保承諾、無使用衝突礦產聲明書(截至 112 年底威健簽署客戶要求之無使用衝突礦產聲明書共簽署 101 份),並請求原廠供應商填寫衝突礦產報告(Conflict Minerals Reporting)。此外,原廠供應商大部分高科技技術來源來自歐美,歐美原廠均會要求代理商須遵守美國相關進出口法令,且美國針對有違反人權事件者,會依據相關進出口法規做出一定懲罰,因此我方須遵循美國進出口法規之內容;再者,本公司與原廠供應商簽署之代理合約中,截至 112 年底共計有 19 家原廠有直接明訂代理商須遵守美國進出口法規之合約內容,此亦形同間接將人權保障納入合約,且由簽署雙方共同約束,112 年威健亦未有違反有關產品與服務的健康和安全法規。
本公司於簽署任何客戶要求之環境保護條文前,皆會先要求該產品線相關產品應用工程師確認並提供該產品線供應商原廠之相關環保自我聲明書,以確認產品確係符合相關環保要求。112 年客戶要求本公司簽署相關環保承諾而本公司依據供應商原廠提供之自我聲明確認可符合並簽署者共有 130 份環保承諾書。
本公司於 112 年度導入 ISO9001-2015(倉儲服務)之驗證,已於同年 9 月及 11 月間分別取得 BSI(香港沙田)及 ARES(台灣內湖潭美及桃園厚生)國際驗證證書。
威健強調「誠信經營」、「風險控管」與「供應優化」,要求運籌體系之合作夥伴,就經濟、環境及社會三大面向,承諾對威健提供負責、有品質及合法規的供應鏈服務。
對於原廠及非原廠之供應商(承攬商及庶務供應商等)訂有「供應商行為守則」,規範內容涵蓋道德規範、勞工人權、職業安全及衛生、環境保護,於 109 年經董事會通過以資遵循,以期本公司致力產業的運籌支援體系及供應鏈管理活動時,能在合作夥伴間產生正向循環,發揮責任供應鏈的永續影響力,讓相關支援體系夥伴皆能致力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有尊嚴的勞工關係、遵守道德規範的營運,並能共同貢獻促進環境保護。如有違反,得立即終止與其之合作關係,並得請求損害賠償。此外,非原廠供應商將依據其自我聲明符合RBA負責任商業聯盟之相關勞動、人權、環境規範,檢視其符合度之自我查核,若非原廠供應商有任何違反 RBA 情事,將視情節輕重予以限期改善或停止商業合作。
為確保公司工作者、資產及承攬商施工人員於工作環境之安全衛生並有效防止意外事故及環境污染發生,使工程承攬廠商(以下簡稱承攬商)及從事修繕或其他作業之自營作業者,均能遵守安全衛生等規定,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令訂定「採購安全管理辦法」與「承攬商管理辦法」。若有違反上述勞動、人權、環境相關規定時,本公司內工作者皆可舉發,由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人員依據「承攬商管理辦法」填寫「承攬商違反安全衛生事項通知單」處罰扣款並限期改善。
採購安全管理辦法 | 承攬商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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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112 年底,非原廠之供應商/承攬商已簽署遵守負責任商業聯盟(RBA)行為準則承諾書共計 82 家。
對於外包合作廠商,例如委外倉儲管理及產品程式燒錄,本公司採定期或不定期審視合作廠商之操作現場,進行標準作業流程之合規盤點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