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經營 嚴禁內部人不得有內線交易或市場資訊不對稱行為之獲利情事 檢舉制度
檢舉制度
  • 一、目的
    為導引本公司人員行為於營業範圍內具高度道德標準,防止違法行為發生,暢通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管道,同時建立檢舉保護制度,檢舉受理單位具獨立性,對檢舉人提供檔案予以加密保護等機制,特依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相關規定,制訂本制度。
  • 二、檢舉範圍
    1. 違反公司的財務制度,影響公司財務報告的準確性的行為,例如管理層或員工直接或間接採取任何行為影響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 違反公司適用的法律和法規的行為。
    3. 違反公司的政策、制度和道德準則的行為。
    4. 侵占公司資產。
    5. 對外收取不當利益。
    6. 公司管理層和員工任何形式的舞弊行為。
    7. 其它一切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 三、檢舉管道
    內部及外部檢舉人(以下稱檢舉人)可以通過信函、電子郵件及電話等方式進行檢舉,檢舉人應具名檢舉否則不予受理:
    1. 通信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 308 號 11 樓 受理檢舉單位收。
    2. 電子郵箱:whistleblower@weikeng.com.tw(本電子信箱會將信件自動轉寄給稽核主管及法務人員)。
    3. 檢舉專線:+886-2-26590202 分機 531 稽核室主管或 533 室法務室主管。
  • 四、檢舉處理流程
    1. 登記:
      • (1)專責人員受理檢舉事項:對於透過郵件檢舉者,需將郵件列印出來存檔保存;對於透過信件方式檢舉者,需將信封及信件正文存檔保存。
      • (2)專責人員應對檢舉事項進行認真分析,鑑別是否具備調查條件。
      • (3)對於不具備調查條件的檢舉事項,由專責人員書面記錄原因,呈報總經理簽核後存檔備查。
    2. 受理:
      • (1)對於具備調查條件的檢舉事項,由總經理指定具體檢舉專案負責人,成立調查小組著手進行調查。
      • (2)檢舉人有權瞭解其所檢舉問題的受理情況,在一定期限內得不到答覆時,可向專案負責人提出詢問,要求給予答覆。
    3. 調查:
      • (1)調查小組根據檢舉事項的實際情況,可採取直接或間接的調查方法。
      • (2)專責人員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將初步調查日期知會檢舉人,是否需要徵求檢舉人的説明,以及是否需要檢舉人提供額外資訊等等。如非必須,檢舉工作人員盡可能不與檢舉人直接會面,以免除檢舉人的檢舉風險。
      • (3)專責人員及受呈報之主管或人員應即刻查明相關事實,必要時由其他相關部門或請外部專家提供協助。
    4. 報告:
      • (1)調查小組完成必要的調查程序後,根據調查核實的事實,出具相應的調查報告,必要時提供給人資單位進行處理,並由專責單位將檢舉情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
      • (2)對於經調查屬實,並觸犯國家法律的檢舉事項,情節重大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 五、檢舉相關要求和規定(摘述)
    1. 受理檢舉工作人員應該嚴格保密檢舉人的相關資訊,檢舉事項的具體內容,相關調查工作應在不暴露檢舉人身份的情況下進行。除非檢舉人同意,否則任何情況下,不能公開檢舉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資訊。對於違反保密規定或不正當履行職責之受理檢舉工作人員,將根據情節和後果進行懲戒。
    2. 檢舉調查實行迴避制度,如果受理檢舉相關工作人員與檢舉人或被檢舉人有親屬或朋友關係,或者其本人、親屬或朋友與被檢舉事項有利害關係,以及有其它可能影響檢舉事項無法被公正處理的情況,受理檢舉工作人員應該主動提出迴避,檢舉人也有權要求與檢舉事項有關或有牽連的承辦人員迴避。
    3. 檢舉人應該盡可能告知被檢舉人的姓名、單位、違法違紀事實的具體情節和證據,並對檢舉內容負責,不得代替他人檢舉,不得利用檢舉制度對被檢舉人進行報復行為。若經查明確屬有意誣告、誹謗被檢舉人者,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 六、被檢舉人申訴制度
    1. 針對前述被檢舉的當事人,若對其被檢舉事項有疑義者,本公司給予申訴管道,申訴受理單位為本公司獨立董事(independent@weikeng.com.tw)。
    2. 針對申訴事項經本公司獨立董事查證申訴成功者,除撤銷之前已為之處分外,並應將其申訴結果揭露於本公司內部網站以示公允。
  • 七、檢舉獎勵辦法
    1. 對檢舉事項經查證後若屬實,且因此維護了公司利益者,經總經理核定,將視其重要性對檢舉人給予不冋程度的現金獎勵。
    2. 為查處重大檢舉案件,提供線索的有功人員,經總經理核定,將視線索重要性給予不冋程度的現金獎勵。
    3. 前述各項獎勵將採取電匯方式支付並採取保密措施以保護檢舉人。檢舉案經查證屬實者,得依檢舉情節輕重,由專案負責人或誠信經營小組呈報總經理,給予檢舉人或有功人員適當獎勵;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者之情事,應依本公司人事規章懲處。